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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下岗职工60% 企业免税三年

2000-03-3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 赵鹏 通讯员 吴国红)今年前两个月,北京市又新增下岗职工8200名,下岗形势极其严峻。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此决定,在年底前建立起就业特困人员的再就业“托底”机制:凡吸收的下岗职工或个体工商户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企业,可按年度向北京市地税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将可享受长达三年的相应免税优惠照顾。

到今年2月底,北京市实有下岗职工3.57万名,再就业率仅为10.75%。今年新下岗人员、失业人员及新生劳动力预计将达20万人,但按北京市经济增长速度,只能提供20万个就业岗位,还有20万人依然处于待业状态。

为使今年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左右,北京市把社区就业作为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多种渠道的重点。为保证该项任务的完成,北京市地税局规定,从今年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下岗职工本人或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企业,如欲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只需持有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下岗证》到当地地方税务机关备案或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或注册税务登记后,就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达企业总人数60%的企业,可凭被安置下岗职工的居民身份证、下岗证、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信和新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书》等资料影印件,申请长达3年的免税优惠。

所谓社区居民服务业是指在社区内主要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和方便的行业、活动,包括八项内容: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咨询和优生优育优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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